一家公司辦一件事情就偽造印章七百多枚
時間:2012-06-12來源:網絡 作者:整理 點擊:
為了讓公司能順利上市,野力公司預付給一家制假偽造印章公司一千六百萬元,為其“做賬”及偽造印章,并許諾上市成功再付一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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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公司能順利上市,野力公司預付給一家制假偽造印章公司一千六百萬元,為其“做賬”及偽造印章,并許諾上市成功再付一筆費用。野力偽造印章“做賬”上市的行為,因制假公司的員工在銷毀七百多枚假印章的途中被抓而暴露。安溪縣人民法院查明,2005年3月以來,被告人蘇某明、陳某堅受何某接、龔某海(均另案處理)的雇傭,先后在石獅市永寧鎮一租房、石獅市某小區4號樓1002室租房,偽造印章。
目前,涉案的陳某堅和蘇某明均被判刑。法院一審以陳某堅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犯偽造公司公章、企業公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以同樣的罪名判蘇某明有期徒刑兩年半。兩人不服判決上訴至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據查明信息,在制假偽造印章過程中,由陳某堅操作掃描儀、電腦、刻章機等工具,蘇某明幫忙固定印章印模、清洗印章。在陳某堅和蘇某明被抓獲后,警方又順著線索,繳獲了該團伙制作的另外約200枚假印章。據悉,經鑒定,這些假印章屬于國家機關印章的有13枚,屬于公司公章、企業公章、事業單位印章共717枚。而這些假印章,被用于何某接、龔某海承接的野力等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做賬”。據了解,該“制假上市”行為,還牽扯了另外一家上市公司。
兩人先后偽造的印章有:“泉州市國家稅務局涉外稅收征管局管理一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土地管理證書管理專用章”“晉江市國土資源局”“晉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專用章”“晉江市規劃建設與房產管理局”“晉江市地方稅務局征收分局征稅專用章”等國家機關印章,又偽造了“泉州外商投資服務中心”“福建省鞋服質量檢測中心”“泉州市自來水公司財務專用章”“中國銀行泉州分行業務專用章”“晉江愛爾特服飾有限公司”“安溪縣大同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中國農業銀行石獅市支行”等公司公章、企業公章、事業單位印章。
2010年8月21日,陳某堅、蘇某明雇車將大部分印章欲帶至安溪銷毀,在安溪縣城廂鎮公安檢查站被查獲。據悉,案發后,野力負責人向辦案機關證實,2005年初,龔某海、何某接稱他們有團隊、資源可協助野力上市,與野力就公司全權委托他們包裝上市等事宜達成協議。野力為此支付一千六百萬元的前期上市費用,上市成功后,又付了一筆費用。該負責人證實,公司上市后,與龔某海等人的相關協議已銷毀。野力按協議提供公司財務、企業資料,龔某海、何某接派陳某文直接聯系。本文轉自網絡,由廣州刻章誠印品牌的廣州刻章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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