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公司刻公章與他人簽定合同騙取銀行貸款令公司損失十多萬,偽造簽名偷蓋公章騙貸13萬領刑7年,警方調查核實犯罪嫌疑人呂某原系秦皇島某客運公司職工,負責上牌、檢車等工作。因手頭缺錢,打起騙銀行貸款的主意。近日,呂某因貸款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因為種種原因,犯罪嫌疑人在逃跑之后,一直使用這些貸款來花費,所以專款一直沒有拿回來。法院審理認為,呂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貸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故對呂某犯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警方從犯罪嫌疑人口中得知,之前他為了達到騙貸的目的,偽造簽名偷蓋公章騙貸13萬領刑7年,呂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唐山某公司秦皇島分公司某部門負責人趙某。隨后,呂某與唐山某公司秦皇島分公司簽訂的一份虛假的消費信貸分期付款買賣汽車合同,并利用工作之便偷蓋了辦理單位公章,偽造了該客運公司法人代表廉某的簽名,以該客運公司所屬的一輛宇通牌大客車做抵押,由唐山某公司秦皇島分公司擔保,與中國銀行秦皇島分行營業部簽訂了一份購車借款擔保合同,從中國銀行秦皇島分行營業部騙取貸款人民幣132000元。
至后,因為貸款利息一直拿不到,銀行方面就直接到公司去催,但是公司方面一直沒有辦理這人業務,所以公司的人立即報了警。銀行將貸款打入唐山某公司秦皇島分公司在該行的賬戶后,呂某在趙某的幫助下,提取了現金,用于個人消費。為避免公司提早發現,呂某歸還了前期的部分本息,隨后辭職潛逃,造成該客運公司經濟損失111496.71元。在中行催繳貸款時,客運公司發現有騙貸事實隨即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后在網上進行追逃,2010年8月在長春至西安的列車上,乘警在巡視車廂時發現呂某形跡可疑,遂將其進行網上比對,發現其為在逃犯罪嫌疑人,將其抓獲,呂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因為不思進取,利用工作之便而動起壞主意,至后得不償失,還要受到法律上的嚴懲,偷蓋公司公章是不擔的,蓋了公司公章令公司受到經濟上的損失,那么這些責任就必須要由當事人來賠償公司的損失,廣州刻公章公司提醒各大企業,管理公司公章上必須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這樣才不讓公司員工拿來干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