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騙取好友的錢財 竟敢私刻學校刻公章仿造學校收據詐騙,一男子以能辦理學校文憑騙取好友學費,后來這名男子被告詐騙罪至后獲刑9個月。一男子受人之托辦理大專文憑,明知自己無力辦成此事,為收錢財應了下來,隨即私刻學校公章,以先收部分學費為由騙錢,日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旖虮狈骄W訊:一男子受人之托辦理大專文憑,明知自己無力辦成此事,為收錢財應了下來,隨即私刻學校公章,以先收部分學費為由騙錢,日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不可為,還強行為之,仿造學校的公章來取騙好友的信任再騙取好友的錢財,此行為必須會受到法律上的嚴懲。
據公安機關介紹,犯罪嫌疑人是本市的無業游子,兩名男子張某與賀某是朋友關系,因為大家是好友關系,經常在一起玩耍,在2009年8月,賀某之友劉某找到張某,托其辦理上學獲取大專文憑一事。其間,張某購買了空白收據并私自刻制了“天津博文職業進修學院”的公章。同年9月6日,張某以獲得上述學院文憑需先收取一半學費為由,向劉某索要現金4000元。得手后,張某又先后于2009年12月24日及今年1月15日,采用相同手段,以能為其友杜某、陳某的朋友辦理大專文憑為由,先后兩次共收取杜某、陳某現金1.02萬元。后經被害人報警,張某于今年1月25日在南開區一酒吧內被警方抓獲。之后被警方帶到派出所查問,對于自己所犯的罪行都一一承認錯誤,后交由法院判處。
廣州刻公章申請備案可交由公安機關指定規刻章公司申請辦理,這類案件犯罪嫌疑人對于好友之前自己好友的錢財都騙取,對于好友之前的友誼都丟棄,這種道德觀念真的很不值得贊同,犯罪嫌疑人對于他的行為必然會受到大伙的遣責,而偽造學校的公章這種行為是屬于違法行為,刻公章必須要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公司申請刻制與備案,才能到指定的刻章公司刻公章。街頭刻制的印章是不被法律保護與違法的。 |